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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法院:调解案件止纷争 助企发展促和谐

作者:张洁  发布时间:2024-03-27 11:39: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潘集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某建材销售公司与被告朱某在2021年12月合作粉煤灰生意。原告将30万元保证金支付至朱某指定账户,即朱某儿子名下,后被告某粉煤灰综合利用公司、朱某共同向原告出具保证金收据一份,现双方合作在2023年上半年已经结束,原告向被告追讨保证金,但被告一直拖延未付。无奈,原告起诉至法院追偿保证金及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和被告朱某电话沟通,朱某表示双方在合作期间一直相处很愉快,受经济下行影响,公司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引发债务纠纷。现在,他们也在向其他公司追要货款,而且,4月底将有一笔货款可以到位,到时可以先偿还一部分,希望法官可以帮助调解。在了解了被告的详细情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判决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不利于双方的矛盾解决,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庭前,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衡量得失。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原告做出让步同意被告分期分批还款。被告也承诺在4月底前先偿还部分保证金并于半年内付清全部保证金。随后,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并向法官表示了感谢。正是有了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的矛盾才不会激化,今后还是友好的合作伙伴。一场合同纠纷在握手言和中得以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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