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皖04行终13号
马占伟:
本院于2024年1月4日受理的上诉人邓荣艳与被上诉人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一审第三人马占伟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结案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邓荣艳负担。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公告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刘富丰
电话:0554-6612016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9号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