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皖04民终402号
刘今吾:
本院受理徐永生与刘雪年、刘今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皖04民终402号。因你通过其他途径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4民终4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9元,由徐永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皖04民终402号
刘今吾:
本院受理徐永生与刘雪年、刘今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皖04民终402号。因你通过其他途径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4民终4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9元,由徐永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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