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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引纠纷 情法相融促调解
作者:朱冬佳  发布时间:2024-03-01 09:28: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法庭成功通过线上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小李(化名)是草坪种植户,被告小张(化名)从事草坪买卖。2019年,小张在从小李处购买了价值2万元的绿化用草坪。由于都是同乡,相互比较熟悉,运走草坪时小张没有现场向小李付款,但承诺其会在15天内付完货款。时间匆匆而过,小张那边却迟迟没有动静,经小李多次催要,小张总是以“再等等、现在没钱”等理由推脱不予付款。好在小李当时让小张亲手书写了2万元的欠条,手里留了个证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具状起诉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充分了解案情,掌握双方的想法,法官向小张释明小李的诉请,提醒小张在法律层面上负有欠款人的还款义务,小张认可欠款事实,表示愿意还款只是暂时经济比较困难,无法一次性给付。为了让原告拿到真金白银,法官与小李沟通调解,商量能否让小张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进行还款。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小李最终作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张从4月份开始每月15号前给付小李5000元直至草坪款付清。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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