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40.9 | 38 | 38 | 2.9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8.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9.5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9.52%,下降原因主要是按照量入为出、实事求是的原则,减少了相关支出安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9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