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皖04行终13号
马占伟:
本院于2024年1月4日受理的上诉人邓荣艳与被上诉人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与原审第三人马占伟不服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书面审理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本案决定不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本案决定由审判员常炎丽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曹祝萍、审判员刘富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王清艳担任书记员。请你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书面审理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刘富丰
联系电话:0554-6612016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9号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