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4执344号
顾正荣: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与顾正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4执344号《执行通知书》(主文为:履行淮南仲裁委员会淮仲裁字(2021)163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即一次性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95211.92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执行费1328.18元)及(2023)皖04执344号《报告财产令》(主文为:责令你在收到此令后7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9日
联系人:汪文 联系电话:0554-661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