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4民初116号
淮南市舜泽山泉饮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淮南市强盛钢结构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限合计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限合计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