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3)皖04民初67号
安徽省胜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顾思宇与被告姚宝熙、第三人王保胜、刘艳、安徽省胜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答辩状和证据提交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如不按时提交,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2023年8月23日8时4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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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