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3)皖04民终604号
淮南市明泰置业有限公司、朱江:
本院受理李维林、浙江永联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市明泰置业有限公司、张永朝与朱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书面质证意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质证权利。
联系人:岳干 0554-6612031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32001 邮箱:794955919@qq.com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驻院纪检监察组电话:0554-66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