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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赡养难  法院善意解忧愁
作者:姚远、黄小宝  发布时间:2022-06-15 10:22:34 打印 字号: | |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6月7日,经过寿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刚柔并济、善意调解,顺利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让老人与子女亲情再续。

王某生育六子女,均已分家另住。2020年10月,王某入住寿县某老年服务中心生活,每月需费用2000元。现如今自己年事已高,身体多病,已经丧失劳动和自理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现部分子女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王某生活陷入困境。无奈王某诉至法院。2021年7月,寿县法院依法判决六子女每月按时支付赡养费用400元,但其中三子女并未依法履行,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小标的大民生,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非常重视这起案件的执行,经过认真的分析案情,理清案件的焦点。该案系涉民生案件,已是八十余岁高龄的王某,本应安享晚年,却因儿女们的互相推诿致其独自住在养老院。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方式,而是采取柔性执法的方式,化解矛盾,多次通过电话沟通或者召集面谈,从情、理、法多方面做调解工作。对于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执行法官审慎采取冻结微信、支付宝等措施,通过教育引导,最终三个子女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孝,并当场履行了法律确定的义务,承诺以后会好好对待老人。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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