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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淮南法院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作者:方硕  发布时间:2022-05-07 08:37:20 打印 字号: | |

面对群众诉求,只有打心眼里重视,行动上迅速,有关工作才能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连日来,淮南市两级人民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主动对接发展大局,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为民措施更有温度、利民实绩更有高度、惠民答卷更有厚度,努力增加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疫”一线党旗飘扬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淮南中院第一时间号召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立即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为筑牢防疫安全贡献了法院力量。同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和司法为民工作信念,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主动前往10个包保小区报到,先后共3593人次奋战在高速路口、小区、商场、学校、乡村、工地等疫情防控最基层、最关键场所,当好“宣传员”“劝导员”“排查员”“服务员”,凝聚起同舟共济、齐心抗“疫”的强大力量。

在疫情防控的最前沿阵地,淮南法院26名干警主动请缨,进驻疫情防控隔离点。凤台县法院干警陶乐乐推迟已经定下的婚期,干警杨建离开年幼孩子毅然决然在隔离点点位坚守,用小家温暖,守护疫情防护大爱;田家庵区法院陈家港,退役不褪色,勇毅向前,主动承担隔离点阳性病例转运工作,用自己实际行动为法徽增添了一抹中国红;谢家集区法院8名干警组成防疫突击队进驻隔离点,坚守22天,为隔离群众提供法院志愿者倾心服务。在密闭的防护服内是被汗水浸透的衣衫,他们用真心换来群众心中的信任。

无论是寿县法院干警洪训阳、郭莹的“战疫伉俪”;凤台县法院身处疫区,全院坚守;大通区法院对变更强制措施被告人的温情护送;田家庵区法院泉山法庭书记员文书“外卖式送达”;谢家集区青年干警的“青”力“青”为;八公山区法院支援凤台的情深义重,潘集区法院的云端审判……

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共产党员,无穷的力量再一次在鲜红的党旗下凝聚。

复工复产“轻装上阵”

慎始如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从年度开局起步,淮南法院就紧紧围绕“一改、两为、五做到”目标要求,把多措并举增强服务效能、真心真情为企排忧解难列为全年重点任务抓紧抓实。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部门,淮南中院执行局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创新工作方式,助力企业发展“轻装上阵”。

因疫情防控要求,大量不动产司法业务无法办理,对相关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产生影响。为克服这一困难,4月12日,淮南中院协调市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在院执行服务窗口现场办公,集中办理四川省、江苏省、山东省、合肥市、铜陵市等法院委托事项以及辖区内法院查封、续查封、解封等司法业务,单日即办理完毕76项。

面对疫情冲击,民营企业发展遭遇挑战,特别对于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资金短缺困境尤为突出。前不久,寿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兼顾矛盾化解与案件高效办理。湖北某建设公司因承建建设工程需要,与安徽某混凝土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产品规格及其相应价款,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及诉讼管辖地。混凝土公司依约履行供货义务,但是建设公司未及时给付货款。经多次催要均未果,为维护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2021年11月,寿县法院依法判决湖北某建设公司支付所欠安徽某混凝土公司混凝土货款42482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建设公司未依法履行判决,混凝土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办理期间正处疫情防控时刻,经团队研判,该案具有调解空间。通过多次电话、微信沟通承办法官对双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际困难予以充分说明,引导案件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共赴时艰,最终双方同意和解结案4月13日,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申请执行人混凝土公司领取到40万余元执行款,对资金紧张的企业可谓雪中送炭。

5月5日,淮南中院执行局召开季度总结会议,要求全市执行战线干警,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依托,“雪中送炭”持续增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雨中打伞”提高执行案件办理质效,扎扎实实把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到位,提振疫情冲击下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与底气。

诉讼服务有求必“应”

窗口前移,流程缩短,质量和效率提高了;纸质材料少了,回馈解答多了……“一减一增”是诉讼服务与信访化解持续优化带来的有感变化,12368一个号码找法院、“接诉即答、接单即办”一套机制察民情,有温度、有锐度、讲速度的闭环式民情响应机制,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涉诉信访工作相融合探索了法院经验。

为民办实事,落在一个“实”字。中院牵头,以化解信访积案、开展分类接访、领导干部联合接访等为主要形式,淮南法院将制度涉诉信访改革引向深入。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批群众来信,抽调精干力量涉诉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起底确定专人专班,压实稳控化解责任逐案制定方案,逐案跟踪落实,逐案对账销号,把每件信访事项当成案件来办,制度的刚性带来工作的精度,切实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

为民办实事,关键看作风,作风关键在干部。淮南中院把司法服务效能提升、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与作风改进相结合,在“干”中发现作风顽疾,在“改”中识别检验干部。全面加强12368热线“一号通办”平台建设,规定办结时间,坚持定期通报。法院一线工作与社情民意紧密相连,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服务不细等显性、隐形问题被充分挖掘。在法庭上,在办公室,在办案现场,干警规范着装,精神昂扬,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得到充分展示。“重实绩、重实干”的鲜明导向日渐树立“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水平有效提升激荡起遇事不拖、干中见效的新浪潮。

基层治理“一池清水”

良法善治的智慧在基层,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第一信号在基层。淮南中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方面的独特优势,引领释放基层矛调动能,全力打造法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品牌。

走出法庭,贴近群众。科学布局“庭站点员”,优化诉调对接网络,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村组“最后一公里”,依托现有25个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室)65个、便民诉讼服务点(巡回办案点)31个,推动法院干警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市两级法院共选派237名社区法官联系1019个社区开展诉调对接等工作。

“一家事”变成“大家事”。淮南中院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发文,在全省率先建立人民法院与乡镇政法委员对接工作机制。法院将易引发冲突、群体性事件或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纠纷案件,向纠纷发生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通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召集辖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共同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并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导入诉讼程序。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336件。

“无讼社区”释放基层动能。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与基层矛调中心对接,发挥联合治理优势,现有63家调解组织入驻诉调对接中心,与69个部门建立医疗、交通事故、金融等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党建+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推动支部联系村组、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目前,已成功创建无讼社区(村)599个,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179个。

家门口前说理,多方帮忙解困。社会保障、生态等方面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全面感知、快速响应、科学治理、高效服务的基层善治蓝图正徐徐展开。

扫黑除恶常做常新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淮南法院坚持人民立场、顺应人民期待,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和态度,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推动平安淮南建设。

今年2月,寿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农村涉恶案件,石某俊等4名被告人到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长期以来,被告人石某俊等人在寿县当地经营停车生意,为壮大影响,多次辱骂、威胁、殴打他人、强闯群众住宅打砸物品、阻拦施工车辆、阻碍执法,在当地长途客运市场树立了强势地位,逐步形成了以石某俊为纠集者、李某、石某、梁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庭审后,法院将对该案依法择期宣判。

“黑恶势力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甚至给民众带去难以弥补的心理创伤……”淮南法院履行普法宣传职责,多次开展“主题宣传日”“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送法下乡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走向常态化。

今年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淮南中院坚持把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加强扫黑除恶宣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制作普法短视频《反有组织犯罪法解读》,由专业法官线上讲述《反有组织犯罪法解读》出台背景、重要意义、重点内容,视频发布后,受到多方好评。同时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用好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等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方式,提高全社会知晓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淮南法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融入和渗透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促进执法办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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