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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江淮风暴”春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
作者:杨雪、金奇猷  发布时间:2022-03-17 14:52:30 打印 字号: | |

3月9日,田家庵区法院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开展了“江淮风暴”春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早上5:50分,10辆警车,30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下,执行干警兵分四路奔赴执行战场。

善意执行有温度

被执行人袁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樊某起诉至田家庵区法院。在此次执行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准备来到袁某家中对其进行拘传。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其家中有正在上小学的孩子,且小孩子腿脚不便。考虑到如果此时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可能对孩子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执行的理念,尽可能不惊吓到孩子,让袁某先去送孩子学校,干警们则在校外不远处进行等候,一个多小时后,袁某走出学校大门,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

“我家小孩子腿脚不便,谢谢你们让我先把小孩子送到学校,我已经和亲戚联系了,一会他就来缴执行款”袁某对着干警说到。随后,袁某的亲戚来到法院通过转账的方式将7万元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该起执行案件圆满执毕。

 

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拘留!

“路某,由于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对你拘留十五日,下面向你宣读拘留决定书......。”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当场向路某宣读拘留决定书。2019年,路某因资金需要向谢某借款100,000元,并约定相关借贷利息,后经结算,路某向谢某出具借条一份,并载明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借条出具后谢某成多次主张借款未果,将路某诉至田家庵区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路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谢某借款本息11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路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当天,执行干警来到路某家中,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劝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路某一直态度强硬,以无钱为由推脱,拒不履行义务。由于路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

此次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我院强制拘传到院13人,送拘途中执毕2件、和解6件,实际送拘5人,结案8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77373元。田家庵区法院将以持续开展“江淮风暴”集中执行行动为抓手,继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真抓实干,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实现,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责任编辑: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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