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运用强制措施和善意调解,释法析理,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为黄某在某工地承包工程提供劳务,2017年1月9日,经双方结算,黄某尚欠李某劳务费813060元,双方约定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后经李某催要,黄某未能偿还。2020年3月,经寿县法院依法调解,形成调解书,黄某分期给付李某劳务费813060元,如果黄某未按本协议确定的履行期限足额按时履行,黄某自愿以应付款为基数从2017年1月9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至给付完毕日止。调解生效后,但黄某未自愿履行,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黄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黄某在外地有房产一套,执行法官立即查封了该套房屋。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黄某依法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并告知如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拍卖该套房屋。同时,承办法官积极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向其阐述早一天还款将少一天的利息,如果一直拖着不还,利息将会逐渐增加。通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12月14日,案款全部到位的李某来到寿县法院办理了相关手续,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