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谢明法官带着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到辖区孔集镇邵某的家中,为因受伤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入户调解,被告当场将8万元现金交给原告,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20年3月,邵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因超市未能及时清理地面果皮,导致邵某滑到受伤,左膝关节受损。邵某与超市因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并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鉴定意见出来后,法官考虑到原告受伤后必须依靠拐杖才能活动,因此一直与原、被告通过电话方式沟通案情、了解困难,联系赔偿事宜。4月1日上午,承办法官联系被告一同到受伤的原告家中,入户开展调解工作,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被告向原告表达了歉意,并将赔偿款亲自交给了原告,矛盾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八公山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群众,秉承“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努力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