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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点谋划再发力  淮南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再获佳绩
作者:方硕  发布时间:2020-09-18 16:16:56 打印 字号: | |

9月15日召开的安徽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人民法院决定对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淮南市共四家法院获先进单位,三家法院获优秀特邀调解组织,四位个人获先进个人。

近年来,淮南两级法院在市委及上级法院领导部署下,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拓宽多元解纷渠道,最大限度汇聚解纷资源,全力推进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委派调解案件1341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7.65%;调解成功4673件,比去年增加104.78%,调解成功率位居全省第一,指导排查化解矛盾1721件。

全市两级法院着眼群众司法需求,结合本地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淮南中院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作为诉讼服务发展新动能;大通区法院依托交通事故“四调联动”工作机制,多家单位一个平台服务,实现矛盾化解主体多元化;八公山区法院实现“法官服务站”乡镇全覆盖,“老娘舅”调解组织汇集基层解纷力量;潘集区法院成立劳动模范调解委员会,以身边榜样化解身边难事,情法相融,让调解更有“人情味”。

大格局,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6月19日,淮南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司法局共同召开全市矛盾化解暨“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把创建工作纳入双提升、平安建设、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中来,一揽子调度,共同推进,共同考核。

据悉,淮南市委专门成立市“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领导担任组长,要求各县区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提升社会解纷能力。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司法局于今年三月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工作原则,解决了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办公机构等问题,在创建目标、工作机制、考核评价等方面实现了规范化。截止目前,全市成功创建“无讼村(社区)”165个。

为压实工作责任,市中院强化对基层法院“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的考核,从第一季度开始建立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季通报制度,目前已通报两次。通报不仅对各县区和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季万人成讼率进行公布和排名,还对案件分布情况和万人成讼率的运行态势进行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多渠道,梯次解纷促成调解合力

家住淮南市大通区的周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掉头转弯时,与赵女士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赵女士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认定,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女士到法院递交诉状时,法院考虑到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在征得赵女士同意后,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负责执行调解的调解员王福珍苦口婆心讲法律、讲道理,多次电话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周某赔偿赵女士115000元。今年8月19日,周某来到法院,当着调解员的面,将赔偿款交付给赵女士。

“谢谢法院帮我这么快拿到钱,王调解员还特意嘱咐我,带着钱路上注意安全,我要好好谢谢她!”这已经不是调解员王福珍第一次受到当事人赞扬了,辛勤为民的她也受到了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优秀特邀调解员的表彰。大通区法院整合交警、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员、法院构成合力,构建交通事故“四调联动”工作机制,快速调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不仅优化了诉前调解资源配置,更有效节约了当事人司法成本。

大通法院“四调机制”建设为缩影,淮南法院通过搭建综合性调解平台,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专业调解、法律援助等调解组织和办事机构先后进驻法院,综合了法律优势、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乡情优势,逐步形成法院引领、多方参与、分层递进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在做好诉前调解工作的同时,充分保障其与诉讼衔接的顺畅高效。淮南中院先后制定了保险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涉侨纠纷等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建立涵盖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保险纠纷、涉侨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纠纷等十几个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机制,理顺管辖范围,确保需要调解的案件能顺利分流,分流后有专人负责,办结之后有卷可查,明确专人负责沟通联系,确保工作落实。

新手段,线上线下提升调解效能

淮南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负责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业务指导,办理诉前调解、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事宜,努力实现“一个大门进来、一个窗口对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一站式服务。以“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建设成果为支撑,推行“互联网+调解”工作模式,实现调解与立案及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多元解纷从立案到归档的全系统无纸化操作。

新冠疫情期间,寿县法院安丰法庭通过线上平台微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纠纷,承办法官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进行了诉前调解。河南省商丘市的田某通过微信朋友圈认识安徽省寿县的方某,并从方某处订购一性次医用口罩30000只,单价3.35元每只,田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方某汇款共100500元。然而,方某收到口罩款后迟迟不予发货也不退款,田某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原来,方某的上游供货商货源紧张,经过法官耐心劝解,被告方某最终退还全部款项。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搭建沟通平台,“不见面”的调解跨越了地域间隔,有效减轻了远在外地的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淮南两级法院在线推送调解案件14478件,调解成功8173件,音视频调解1280件,调解成功934件。

但在基层法院的工作中,往往面对广大农村数量众多的各类矛盾纠纷,“互联网+”模式施行难度较大,用老百姓听得懂、看得懂的方式来调处矛盾,对化解农村基层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凤台县关店乡向桥村,关姓居多,相传是关公的后代,凤台法院关店法庭巧借关公文化,引领该村厚植关公忠义品格,形成淳朴民风,2018年以来,无一起纠纷成诉。潘集区法院创建劳模调解委员,充分发挥劳模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更容易被群众信任的作用,有效提高调解工作的亲和力、信任感。同时,从事多年调解工作的劳模调解员还承担对其他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职能,传授与农村群众沟通经验。新颖的调解方式,切合了乡村熟人社会的特点,发挥了道德体系、乡规民约、血缘地缘“德治”作用。


 

 

 

 
责任编辑: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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