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淘宝网公开拍卖一处房产,流拍后抵付给债权人淮南市某建设投资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公司急缺员工用房,该房屋经改造后作为企业用房,为企业复工复产解决了燃眉之急。
2015年4月14日,申请人淮南市某建设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省某能源公司、张某某签订《注册合作经营协议》,约定该建设投资公司出资1200万元注入安徽省某能源公司凤台分公司,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协议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首批投资义务600万元,但仅一个月后,被申请人投资的凤台分公司及其全部财产被法院裁定拍卖,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2015年10月20日,淮南市某建设投资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仲裁条款,向淮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安徽省某能源公司、张某某返还申请人投资款及赔偿损失共计6345000元。裁决生效后,安徽省某能源公司、张某某没有履行裁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安徽省某能源公司名下三套抵押房产处于被查封状态,依法不能处置,且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账户、车辆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淮南中院遂于2017年3月10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近期,淮南中院经查询发现张某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但不动产查档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坐落地址不一致,经承办法官与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多次沟通、现场查勘、调档,最终确认张某某名下房屋的准确登记信息,该院经合议研究恢复该案执行。
在经过两次拍卖、变卖流拍后,淮南市某建设投资公司自愿接受房屋抵偿部分债务,作为企业经营用房,以此缓解企业当前用房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