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田家庵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岳父胡某申请执行女儿女婿的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协调下,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据了解,被执行人是申请执行人的女儿及女婿。二人结婚后,以急需资金做生意、还账为由陆续向申请人胡某借款合计160000元。2015年12月23日出具借条一份并约定每月偿还1500元,后二人并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并于2016年4月8日在潘集区民政局登记离婚。但二人离婚后仍未偿还该笔借款,胡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女婿偿还借款,并在法院作出支持胡某诉讼请求的判决文书生效后向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该案件后,详细的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并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谈话。在采取了相对应的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和现在的处境,主动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同时申请人胡某考虑到以前的情分,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2万后,主动放弃了剩余执行款,双方多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田家庵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在执行阶段,不仅要有铁腕手段,同时也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工作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