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10时,在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徐函函法官的悉心调解下,顺利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2016年9月,被告康某某想要购买车辆,但其经济能力有限,不能一次性支付全部购车款,于是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以信用卡透支资金支付车价尾款及银行手续费、担保服务费等费用,因此与作为担保方的原告浙江某汽车销售公司以及其他相关方共同签订了相关合同。
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被告康某某未按约定时间还款,银行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宣告被告的透支资金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浙江某汽车销售公司代为清偿被告的相关债务。
该公司替被告康某某清偿了23729.51元的透支资金债务后,依法享有追偿权,但在依法追偿时,被告却一直躲避原告,直至起诉前仍拒不偿还原告的代偿款。
法官在与康某某取得联系后,进行了耐心地释法析理,让康某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同意通过视频在线与原告进行调解,连线10分钟就化解了纠纷。被告同意按照调解协议进行分期偿还该笔债务及利息,合计27825元。
潘集法院依法支持该汽车销售公司的诉讼请求,通过“云上法庭”在线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促进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