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响应“少出门”号召,凤台县人民法院全面推动网络平台助力司法审判工作,在保障当事人生命健康的同时,为其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2月6日,凤台法院毛集法庭运用微信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两名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达成调解协议。
2015年5月,被告朱某因个人业务需要向原告王某借款30000元,约定月息2分。后因朱某没有按时支付利息,王某多次催要本息未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朱某诉至法院,等待春节后开庭。节后法官在通知原、被告因受疫情影响庭审延期时,得知被告朱某滞留外地,没有返乡,而原告王某在疫情结束后也要外出打工,无法到庭解决纠纷。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官提出进行远程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与两名当事人成了“微信好友”,并建了微信群。在群聊中,朱某承认借款事实,但他也表示自己没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无法偿还全部本息,希望王某能稍做退让。法官对年纪较大的王某辅以电话交流,从实际出发为他分析利弊,王某经过考虑,最终放弃了部分利息。最后,法官根据双方意见制作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并向双方发送了协议图片进行确认,同时将纸质版调解书邮寄给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