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巡逻队”,却不除暴安良、维护社会治安,反而采取撕扯告示、强行进场、断水断电、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多次恐吓他人,滋扰、纠缠承建商项目工地,12月3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卜兵、周文峰等13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4月份开始,在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华创商业广场项目工地,开发商安徽兆源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薛学晤(刑拘在逃)为解决与承建商江苏盐城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纠纷,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即被告人周文峰、余某林、周某军、周某宏、余某彬、李某冬、王某军、蔡某、吴某锋、王某齐、武某伟、郭某赛组建所谓的“巡逻队”,薛学晤指使安徽兆源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即被告人卜兵安排、授意“巡逻队”人员,多次采取撕毁工地告示、指挥车辆堵门强行卸料、携带大铁锤破坏工地围墙强行进场、断电断水、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寻衅滋事,滋扰、纠缠盐城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华创商业广场项目工地,制造矛盾,使盐城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华创商业广场项目部工作人员产生心理恐惧、恐慌,从而达到驱逐承建商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目的,逐渐形成了以薛学晤、卜兵、周文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经公安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劝阻,该恶势力团伙仍然目无法纪,聚众造势,蓄意挑起事端,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卜兵、周文峰等13人采取撕扯告示、强行进场、断水断电、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多次恐吓他人,滋扰、纠缠承建商项目工地,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秩序井然,节奏紧凑,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