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务工的凤台县人李某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这是凤台县法院顾桥法庭首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庭内”建立的法官微信群,委托外地法院的法官成功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童某向顾桥法庭递交了请求离婚起诉状后,顾桥法庭即安排了诉前调解。经与被告李某电话联系,得知李某现在上海务工,表示同意离婚,但暂时无法返回家中参加诉讼。后经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最终就离婚一事达成了一致意见。为了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顾桥法庭决定让当事人到其务工所在地的法院就近签署离婚协议书。
办案法官通过查阅“庭内”建立的法官微信群,联系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经过沟通后,该法官表示愿意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办案法官立即向该院邮寄了委托手续及离婚协议书等诉讼材料,并要求上海法官一定要审查李某的个人信息,确定李某的身份是真实的,以避免虚假诉讼。该法官在收到委托手续及有关诉讼材料后,即电话通知被告李某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过身份证比对,又传回李某的现场照片,经过顾桥法庭办案法官的确认,最终签署了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