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刘芳) 高中生小涛和小虎在课间休息时戏耍造成小涛受伤,为此发生纠纷,小涛将小虎及家长、所在学校告上法庭。6月1日,寿县法院新桥法庭将这起校园侵权案件调解成功,小虎的父母赔偿小涛15000元,学校也同意补偿小涛2000元。
小涛和小虎都是寿县炎刘镇某中学高中部学生。2015年6月23日晚自习课间休息活动期间,小涛在与小虎戏耍时不慎被小虎摔伤。小涛受伤后住院治疗。小涛家长与小虎家长、校方就小涛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小涛将小虎及家长、校方告上法庭。法庭受理案件后,随即传唤三方到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小涛与小虎平日关系十分亲密,事情的发生双方都有过错。小涛也不愿将自己的同学告上法庭,但无奈做不了主,只能任由父母将小虎及其家长告上法庭;小虎想让自己的父母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无奈父母执意不肯。另一面,校方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愿承担责任,认为若给予赔偿,怕在学校引起不好的影响,对以后类似的事情不好处理。法庭考虑到小涛与小虎都是未成年人,彼此感情深厚,不想因此事给两个孩子留下阴影,决定首先对小涛家长和小虎家长进行沟通调解,通过双方亲友多次对两人的家长做工作,最终小虎的家长愿意赔偿小涛15000元,双方和解。但另一面,校方坚持不愿承担责任,法庭多次找到校长,阐明法律法规,联络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与校方沟通,最终,学校愿意给予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