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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作者:钱添  发布时间:2020-04-26 11:11:59 打印 字号: | |
  (一)办公室

负责档案、保密、综合性会议有关会务的安排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机构人员编制、人员录用、调配、任免、退休、工资福利,党组会议,干部人事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培训和教育工作,法官等级评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院队伍的思想政、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法院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

(三)立案一庭

负责一审、二审立案、再审审查、程序性案件的审查等。

(四)立案二庭

负责申诉、信访工作

(五)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刑事审判工作。

(六)刑事审判第二庭

负责审理刑事二审案件和毒品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依法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刑事审判工作。

(七)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一审、二审的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

(八)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一审、二审的损害赔偿案件,债权债务案件,买卖租赁纠纷案件。

(九)民事审判第三庭

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破产案件及撤销仲裁裁决案件

(十)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依法审判一、二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行政赔偿案件。

(十一)审判监督庭

负责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审理本辖区的减刑假释案件,监督各基层院审判监督庭工作。

(十二)执行庭(执行局)

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宜。

(十三)监察室

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以及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待来信来访;受理对发言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负责对干警违纪案件进行查处;抓好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指导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纪律检查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市中院机关党建工作。

(十五)司法行政装备处

负责法院规定资产、行政事务、通讯等后勤事务和服务工作。

(十六)研究室

起草综合材料、调研、信息、组织理论研究、编辑刊物、综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

  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估、司法统计、审判绩效考核、案件信息录入管理、审判态势分析、审委员会务。指导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十八)法警支队

庭审保障、刑事被告人提押、执行死刑、配合强制执行、突发事件处置、安全保卫。

(十九)宣传教育处

负责淮南中院对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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