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李兆杰) 9月15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关店法庭两名法官冒雨前往该县丁集乡丁庄村一户农家小屋巡回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年近80岁的丁祥政老人在2012年年底外出时被一辆轿车撞伤,轿车车主负全责,丁老入院治疗,但车主在支付了一万元医疗费用后便置之不理。7月24日,经治疗后在家中休养的丁老拨通了法院立案庭的便民服务热线咨询起诉事宜。7月25日一大早,该院立案法官冒雨前往老人家中办理了立案手续。进入诉讼程序后,立案庭将老人的情况通报给了承办该案的关店法庭。了解到老人行动不便,承办法官高华喜和龚彪先后8次前往老人家中听取意见,对案件进行调解,同时电话联系被告反复做调解工作。在法官的积极努力下,当事人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
9月15日,关店法庭两名法官再次冒雨前往丁祥政老人家中,在农家小屋里巡回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法庭调查、辩论以及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丁老领到了28000元赔偿款。在法官的接力服务中,老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随着案件的圆满解决,老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