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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法官冒雨上门立案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4-07-29 17:35:13 打印 字号: | |
法官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
  淮南法院网讯 (李兆杰) 凤台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积极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措施,为老、弱、病、残等特殊当事人提供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

  受今年第10号台风“麦德姆”影响,自24日起,凤台县下起了大到暴雨。7月25日一大早,该院立案庭两名法官冒雨前往30公里外的丁集乡丁庄村,为一名76岁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办理了立案手续,让其足不出户便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便利。

  2012年12月5日,家住丁集乡丁庄村的丁祥政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外出时被一辆轿车撞伤,轿车车主负全责,丁老入院治疗,但车主在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后便置之不理。7月24日,经治疗后在家中休养的丁老拨通了该院立案庭的诉讼服务热线,要求起诉车主。考虑到老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25日一早,立案庭两名法官便来到丁老家中,向其详细告知了立案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等相关规定后,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
责任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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