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李兆杰) 凤台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8日,该院执行法官将反复协调执行到位的30000元执行款送到重病住院的申请执行人苏某的病床前。
2013年8月,申请执行人苏某某的儿子胡某在与三个朋友饮酒后独自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案经凤台县法院判决胡某承担70%的责任,其余共同饮酒的三个人区分不同的情况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胡某死亡后留下了一双儿女,胡某的母亲因不堪打击也生病住进了医院,身体极度虚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次前往三名被执行人家中开展执行活动。但三名被执行人很不理解,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愿意赔偿,加之三名被执行人均是85后,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履行能力,强制执行陷入僵局。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反复向三名被执行人解释法律,并做其家长的工作,取得了被执行人和家长的理解。7月8日,被执行人尹某与苏某一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尹某的执行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不顾辛劳,迅速前往医院将30000元执行款送到了苏某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