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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开展争创“四无”法官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27 17:01:52 打印 字号: | |
  淮南法院网讯 (凤法) 为推进审判管理“三化提升年”活动实效,增强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意识,大力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近日,凤台法院开展争当“无差错、无投诉、无信访、无积案”法官活动。

  “无差错”是指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出现认定实事不清、违反办案程序、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法律文书存在瑕疵等差错,所办案件无再审改判、二审改判、发回重审以及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认定为重大差错的情形。“无瑕疵”案件评选标准以审管办审核的法律文书、卷宗评查通报,以及上级法院的检查通报为准;无发改案件评选标准以立案庭掌握的上级法院发还改判案件情况和审监庭掌握的本院改判案件情况为准。“无投诉”是指法官办案没有出现被当事人或群众投诉或举报的情形。无投诉案件评选标准以纪检组、监察室掌握的当事人或群众投诉或举报的情况为准。“无信访”是指法官严格依法办案,重视做好案件的调解、协调、和解工作,对可能引起的不稳定因素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没有发生上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无信访案件评选标准以立案二庭掌握的各部门新增信访案件情况为准。“无积案”是指年度的工作中无超过一年半长期未结的诉讼案件或无执行积案,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依照规定退出执行程序。“无积案” 评选标准以审管办每月从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提取的数据为准。

  该院将2014年从事审判执行业务的一线法官所办理的各类案件纳入评选范围,实行每月通报制,年终对每个法官办案出现的差错(发改和文书瑕疵)、投诉、信访和积案情况进行汇总,将在争创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办案数超过全院人均办案数的法官评为“四无”法官,并予以表彰。对差错、投诉和上访集中的法官提出严肃批评告诫,对出现错案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法官进行责任追究。并为每个办案法官建立司法档案,作为记功授奖及今后职务、职级晋升的依据。着力使争创活动成为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更好的发挥的有效载体,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降低投诉信访率。
责任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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