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江峰) 市中院审监庭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从践行“三严三实”的高度,端正理念,完善机制,锤炼能力,促进案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树立“三个理念”,统一思想认识
树立“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的理念。抓好案件节点管理,力争收案后半个月以内开庭审理。对于调解无望或调解不成的,开庭后五日内合议,及时报审委会研究。严格把控审限,没有特殊情况的案件一律不予扣除或延长审限,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
树立“纠错是成绩,维持正确生效裁判也是成绩”的理念。对于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的,或许程序有点小瑕疵但不足以影响案件实体公正的,从维护既判力的角度应予以维持,并及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对于经审理,发现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如审理的原审被告人吕某抢劫罪一案,再审依法作出改判。
树立“调解是最好的审判方式方法”的理念。以“互利、共赢”为出发点,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更加注重再审调解工作,切实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适合审监案件调解的方式方法,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做到“能调尽调”,多做辩法析理、调解说服工作,不断提高再审调解率,努力形成调解结案多、服判息诉多、缠诉上访少的再审工作局面。
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制度基础
建立周工作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干警召开案件分析会,对所有在手案件进行梳理,宏观掌握案件审结情况,交流好的做法和调解经验,剖析不足,及时整改。
强化上下联动机制。对于确因法定事由发回重审的案件,通过承办法官带案下基层的方式进行具体指导,并形成再审发改案件季度通报制度,以增强对基层法院监督和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显审监线条连贯性。
健全再审案件统计台帐制度。坚持每半年各基层法院将再审案件的收结及审理情况统计汇报一次,及时掌握案件动态,分析成因,制定应对措施,有利于控制均衡结案。
建立审判质量审监建议制度。针对原审虽然达不到再审改判的程度,但又引起当事人不满和申诉的裁判瑕疵,每月提出补正建议或要求,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探索抗诉再审民事案件法检调解联动机制。注重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及时协商解决案件审理中,特别是民事抗诉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尤其对当事人情绪对立、矛盾尖锐的案件,利用申诉人对检察机关较为信任的特点,适当引入检察机关参与调解协调,协同做好调解工作和服判息诉工作。
强化能力素质,促进作风养成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坚持以矛盾化解为抓手,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由于再审案件历时较长,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严重,矛盾较为深刻,化解难度较大。该庭干警进一步落实宣城会议精神,深化调解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再审案件调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做到“三心”“三点”“三利”, 即诚心、耐心和公心;找准双方争议焦点、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找准法理与情理融合点和有利于解决纠纷、有利于化解矛盾、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1至4月,市中院审监庭共结案10件,除1件刑事案件和1件请示案件不能调解外,8件案件调撤5件,调撤率为62.5%,较去年同期提高了52个百分点,努力实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