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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中院与马鞍山中院签订审判管理“三化”建设合作协议
作者:市中院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3-11-08 15:00:19 打印 字号: | |
淮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长士和马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良胜签订“三化”建设合作协议。
  淮南法院网讯 11月6日,淮南中院与马鞍山中院签订合作协议,就推动审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的具体合作事宜作出约定。淮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长士和马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良胜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据悉,这是全省法院首次就推动审判管理“三化”建设缔结合作关系。

  根据两地法院签订的合作协议,淮南中院与马鞍山中院将在规范和创新审判管理、推进法院工作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提升案件质效、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法院干警司法能力等方面展开广泛深入的合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互助、优势互补良好格局,促进共同发展。

  两地法院还将以“三化”建设合作协议为基础,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围绕全面建立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司法协作等工作的长效机制展开交流合作。
责任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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