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大法) 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大通区人民法院强化三项措施,严格案件审限管理。今年1-3季度,该院共审结案件1094件,无超审限案件,无延长审限案件,执行到位率98.69%,办案周期同比缩短6.077%。
一是严格审批权限。实行承办人申请、庭长把关、分管院长审核的方式,逐级审查、层层把关,实行全方位监督,坚决杜绝隐性超审限现象的发生。规范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等相关情况的具体条件,对延长审限条件从严掌握,可延可不延的一律不允许延审。对确需延长审限的,由承办人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拟结案日期等事项,呈报庭长和主管院长审批;规定最迟申报延审时间,预留足够的时间在审限内结案。
二是严格审限变更手续办理。针对部分案件承办人员利用案件的延长、中止、扣除审限审批权而规避超审限责任的做法,实行扎口管理,由审管办统一管理审限变更手续的申请和信息录入,防止权限滥用。
三是严格审限监督。审管办加强对审判活动过程和审限的跟踪管理,对于即将超审限案件,通过内网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并坚持每月定期对延长、中止、中断计算审限的案件进行清查,建立审限变更登记台帐,对审限变更事由消失的,及时督促其恢复审理。
四是严格责任考核。审管办每月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法定审限内未结案件进行通报,并在每月审判工作例会上,责成承办人员说明案件未结原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措施,督促法官快速结案。对属于人为因素拖延办案时限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与评先优、干部晋职晋级挂钩,确保办案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