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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法院落实最高法院要求,开展节日纠风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18 09:32:36 打印 字号: | |
  淮南法院网讯 (潘法) 在中秋国庆来临之际,潘集区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抓住“两节”时间节点,积极开展节日纠风工作。

  一是开展节前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分别召开党组会和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以及安徽省32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的通报,引导干警充分认识节日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两项管理,严格执行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及其他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滥发“福利”。加强节日期间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或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三是抓好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规定。通过会上讲、网上学、短信促等多种方式,督促干警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赠送的现金、购物卡及其他节礼,不参加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及娱乐活动,不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探亲访友或外出游玩,不参与酗酒、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节日纠风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畅通接受群众监督的投诉渠道,密切关注对法院纪律作风问题的舆情反映,确保群众反映的每一条违纪线索得到及时核查,并坚决惩处顶风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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