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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四项措施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09 16:16:16 打印 字号: | |
  淮南法院网讯 (朱文静) 大通区人民法院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四措并举,强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

  一是明确上网细则确保“有章循”。 专门出台《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规定》,对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流程、纠错及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要求,使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流程管理确保“有人管”。实行层级审批制度,上网公布前,由案件承办人对属于上网公布范围的生效裁判文书进行认真审查,并对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技术处理,填写“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审核表”,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后签署意见,报请分管院长审批后,将审批表及电子文本报审管办,审管办经再次审阅无误后将该文书上网公布。

  三是提升文书质量确保“无刺挑”。建立了案件承办人撰写——书记员校对——庭长审阅——分管院长审核签发的文书制作流程,确保裁判文书在证据采信和事实认定等方面准确无误。同时利用与高校共建的平台,邀请高校专家教授对法官及书记员进行法律文书写作的授课,积极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评查等活动,努力提高审判人员撰写裁判文书的水平,打造裁判文书“精品”。

  四是及时关注舆论确保“不出事”。及时搜集与文书上网公开相关的反馈信息,定期关注网民对裁判文书的评论,及时答复网民提出的意见和疑问,争取网民理解和支持,消除不良影响。
责任编辑: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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