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曹焕)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潘集区法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法院实际,制定《关于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意见》共14条,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平安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活动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全面转型、争先进位、富民强区,力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要求、“四争”战略目标和经济建设“四千”工程,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区委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区委中心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排查化解涉及重点工程的矛盾纠纷;统筹兼顾,调判结合,妥善审理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各类民事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是落实司法服务措施。建立便捷机制,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及时送达、优先排期、快速执行,提高案件审判、执行效率。加强诉讼指导,及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提示诉讼风险;积极行使法官释明权,加强举证指导。健全便民机制,做到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案件“诉有门、访有人、问有果”;实行特事特办,方便重点工程建设方立案和参加诉讼;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