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淮法言) 8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爱华率县区人大负责同志、财政部门负责同志在市法院召开现场会,专题研究人民陪审员选任和经费保障工作。
此次增选人民陪审员,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现场会确定了全市一次性增选140名人民陪审员、年底前全面完成“倍增”任务的工作目标,并明确要求增选的140名人民陪审员中,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市财政部门将会同市法院研究制定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保障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误工费用及其他必要开支纳入政府预算,确定补助标准后下发执行。
自2005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我市两级人大共选任了244名人民陪审员,因任期届满或其他原因,现有154人。在两级人大的重视支持下,我市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参审率由2005年的不足60%提高到今年的82.93%,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参审范围由以婚姻家庭案件为主扩大到医疗事故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等。今年5月,市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类型、权利义务、管理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因工作成绩突出,大通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先进集体”,王中光、汪正瑶等被安徽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