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李兆杰) 凤台县法院在开展信访、抗诉、发回改判“三类案件”专项评查活动中,注重延伸评查纠错功能,将案件评查与违纪查处结合起来,加大对案件背后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行“一案五报告”,充分发挥查案治本作用,从根本上消除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良因素。
该院在建立案件评查小组时,明确要求每个评查组中必须有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或者执法执纪监督员参与,以便及时跟踪、发现案件背后的违纪行为。在案件评查的过程中,通知案件承办人到场,评查组成员可以向承办人提出问题,承办人应予说明理由。评查组根据评查情况,结合发改、抗诉和信访意见,听取承办人答辩意见、案件当事人的意见,综合作出评查决定。
发现违纪问题后,对违纪行为查处推行“一案五报告”,即实事求是的展开调查,依据调查的基本事实、处理结果撰写调查报告;寻找存在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建章立制,写出剖析报告;每起案件查结后,纪检监察人员写出终结报告;在案件调查中,对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违纪人员挖掘自己所犯错误,写出检讨报告;最后将案件的查处结果写成处理报告,向上级法院进行汇报,同时下发院内各部门,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片干群的目的。
截至目前,该院对2012年至今的55件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查,未发现案件背后存在违纪行为,但“一案五报告”的做法对干警提升自律意识,公正廉洁办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提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