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李兆杰)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凤台县法院认真开展信访、抗诉、发回改判“三类案件”专项评查活动。旨在通过对“三类案件”的专项评查发现执法办案工作的“短板”,找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挥审判管理监督纠错功能,切实解决影响审判质量的突出问题。
建立评查小组。成立由五位院领导任组长的五个案件评查小组,评查小组成员包括审委会委员、审管办、立案庭、民庭、刑庭、行政庭的业务骨干和执法执纪监督员,确保评查组成员能够兼顾各类型案件。
明确评查范围。该院将2012年至今审结的所有“三类案件”均纳入评查范围,对排查出来的55件“三类案件”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进行评查,确保无“漏网之鱼”。此外延伸评查范围,将执行和解、调解书申请执行、委托执行的426件案件一并进行评查。
规范评查程序。评查组评查时通知案件承办人到场,评查组可以向承办人提出问题,承办人应予说明并可以答辩。评查组根据评查情况,结合发改、抗诉和信访意见,听取承办人答辩意见,综合作出评查决定。
细化评查标准。评查小组评查案件严格按照《省高院重点案件评查标准》,主要针对案件事实证据、裁判理由、裁判结果、法律适用开展评查,通过采取“抽查、互查、集中查”的方式,认真查找不规范的问题和瑕疵,不遮丑,不护短,使评查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结果运用。评查之后,对发现的瑕疵案件或错案,分类处理,形成专题评查报告,并进行通报;结合日常开展的评查活动,构建案件质量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将评查结果列入岗位目标考核中,作为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