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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法院出台规定加强审限管理
  发布时间:2013-08-26 11:04:27 打印 字号: | |
  淮南法院网讯 (凤法) 为严格办案程序,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凤台法院制定“关于延长、中止审限的相关问题的规定”,加强审限管理,严防长期未结案件。

  集中网上审核权限。实行审限扎口管理,分管院长只对扣除、延长审限进行书面审批,网上审限确认和变更由审管办指定专人负责。

  强化审限警示通报。建立“一月一查一通报”制度,对各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分别在法定审限的四分之三时长前由审管办发出警示通报,由业庭庭庭长对办案法官进行提醒,分管院长督办,保证期限内结案。

  严把审限延期关。严格审限延批的程序管理,确实需要审批延长的,由合议庭提前15天填写延期审理申请表,书面详述延期审理的事实和理由,报请分管院长审核,确定合理的延长期限,审核签批后,由审管办进行网上操作。

  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领导监管责任和强化层级管理。中止审理达一年的案件,审管办要及时预警,承办人要及时报告庭长,庭长要报告分管院长,研究解决措施,坚决防止审理周期超过一年半的案件。对不按期进行报告的,严格追究庭长和承办人的责任,按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级资格、给予党政纪处分等。

截止7月15日,该院无超过一年半的长期未结的案件。
责任编辑: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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