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李兆杰) 8月2日,在凤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凤台县人民法院院长黄辰所作的《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获全票通过。
2012年以来,凤台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开展“审判质量提高年、制度管理加强年、廉洁教育推进年”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673件,审结3319件,结案率90.36%,为维护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黄辰从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持调解优先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司法为民着力保障民生、强化审判管理提升民事审判质效、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注重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六个方面报告了县法院2012年以来的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黄辰表示,在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县法院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六大战略”的总体布局,充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司法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依法妥善审理在加强宏观调控、扩大消费需求、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中引发的各类案件,加强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提高民事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坚持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食品安全等与民生相关案件,完善服务职能,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公正廉洁司法,推进民事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与会代表、列席人员对县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均认为报告内容详实,有理有据,认为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措施得力,注重创新,审判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较好的服务了凤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