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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尽又赖账 执行来帮忙
  发布时间:2013-07-30 17:11:47 打印 字号: | |
  淮南法院网讯 (夏毓萍 万雪) 7月23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申请法院执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在与妻子施某经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后,拒绝甚至躲避本应支付给女方房产及相关财产,导致感情已经破裂的双方矛盾再次升级,并一度促使男方李某与其子隔阂加深。为此该院第一时间联系银行,以强制冻结男方单方面贷款形式的执行措施,最终化解矛盾,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

  申请执行人施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原是夫妻关系,二人婚后生育两子,现均已成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经两审终审,法院最终判决二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田家庵区王郢社区住房及田家庵区龙湖路1号住房归施某所有,而田家庵区龙湖路1号另一住房及本田雅阁轿车归李某所有。除此之外,施某还分得夫妻共同存款100000元,另判决李某赔偿施某因家庭暴力所致医药费及案件受理费和财产分割费合计10215.15元。

  本以为在鼓足勇气结束一段失败婚姻后的施某,手持判决书能够看到的是今后另一段人生的希望。然而令她及家人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前夫李某却在判决书下达后,始终未主动履行任何赔偿义务,甚至采取无理回避态度,让本已破灭的夫妻缘分再度“雪上加霜”。无奈之下,迫于生计的施某在两子的陪同下,再次前往法院申请执行。后经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银行均无以自己名字开设的存款户头,且在离婚案件审理期间未经施某同意擅自用夫妻共有的位于龙湖路1号的房产去银行抵押贷款80万,导致房屋无法过户至施某名下。

  “得知这种情况后的那段时间真的失望到了极点,一方面是不敢相信和自己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那么多年的丈夫,竟然能够在伤害了自己那么多之后还要把自己逼上绝路,另一方面就是实在不敢想象如果得不到这些赔偿,自己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申请法院执行时的施某,曾一度绝望地向法官哭诉说。而和母亲相依为命的李家二子也同时表示,自己母亲没有固定工作,离婚后父亲的行为以及三番五次回避他们的态度,让已经成年的他们对于“父爱”一词,不再抱有过多的幻想。

  面对此种双方关系已经跌入冰点的离婚判决执行难案件,该院执行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同时积极联系其贷款银行,与银行一同向李某施压,要求其提前还贷解除抵押,促使房屋所有权能够顺利过渡到施某名下,并在此基础上依法扣押了李某的本田雅阁轿车一辆。但尽管如此,被执行人李某仍拒绝露面。最终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打探李某行踪,直至利用强制措施将其带入法院。

  7月23日,当已经“情谊尽散”的原夫妻双方及二子在法院再度见面时,均已身心俱惫的两人此时似乎用沉默代替了一切。只是申请执行人施某,在从执行法官的手中领到了11万元执行款,并得知判决的房产已经成功过户至自己名下时,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一再表示如果不是法院的坚决执行,自己的后半生将不堪设想。

  负责办理此案的执行法官表示,既然原判决书合法生效,法院就会尽最大努力执行保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作为被执行方也必须明确法大于情,在法律的天平已经衡量出了双方相互的责任与义务后,应主动执行而不是愚昧回避来触碰法律的威严。
责任编辑: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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