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田法) 7月24日上午,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新浪、腾讯微博直播了一起诈骗、敲诈勒索再审案件过程,用44条简短信息记录了案件从开庭到宣判的经过。这是该院尝试利用新媒体公开庭审、深化阳光司法的有力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法院与社会公众的网上互动。微博内容不断更新完善,内容得到网友的广泛阅读和转发。
本次审理的案件是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于2001年作出的刑事判决,原审认定被告人赵某某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非法所得5.4万元,予以追缴。宣判后,被告人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7月23日作出(2001)淮刑终字第08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生效后,赵某某不服,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29日以(2006)淮刑再终字第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诉,维持本院(2001)淮刑终字第081号刑事裁定”。赵某某仍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0年4月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皖刑监字第0066号再审决定书,指令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13日,以(2010)淮刑再终字第00004号刑事裁定书,再审裁定:撤销(2006)淮刑再终字第1号刑事裁定、(2001)淮刑终字第081号刑事裁定及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01)田刑初字第25号刑事判决;发回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重审。2013年7月12号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向赵某某送达了开庭传票,于7月24号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近年来,田家庵区法院强力推进司法作风建设,致力于打造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目前已改版升级门户网站,新建了内网,完善了专网,同时积极开通腾讯和新浪官方微博平台,并坚持日常信息更新和运营维护。该院将进一步推进“三化年”工作,加快“两庭”建设步伐,通过科技法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对可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实行直播或录播庭审,逐步实现庭审直播常态化,接受公众监督,切实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精神,拉近与公众的距离,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