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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集区法院多方发力抓好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11 17:43:30 打印 字号: | |
  淮南法院网讯 (谢法)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谢家集区法院从制度建设到个案处理,多举措促进调解工作。

  首先,优化年度绩效考评机制,把调解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将案件调解率及综合质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评比树立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带动审判工作全局。

  其次,建立、健全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方法,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该院与区司法局、交警队、消协建立诉调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更加便民、高效、快捷地处理涉及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案件;以法院、法官为主导,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社区调解员、当事人亲友、代理人等相关人员参与调解案件范围,充分利用社会调解资源;在较偏远地区,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借助多方力量对同类型案件进行集中调解,以调高工作效率。

  第三、创新工作方法,做到繁简相宜,即简化案件调解模式,延伸调解工作内涵。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采用“三当场”调解工作方法。纠纷当事人均到场并同意调解的案件,当场立案、当场调解、当场制作法律文书,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提高调解率和履行率;打破“庭审调”、“庭后调”工作常规,针对案情实际,实行先调后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不局限于“结案了事”,采用已结案件回访制度巩固调解成果,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对峙法庭、一诉成仇局面的产生,也满足了当事人维护权益的现实需求。

  第四、因案制宜,找准切入点。一是“情”、“理”、“法”并用,针对不同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多角度向当事人分析案情,摆事实、讲道理、重感化,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二是“冷”“热”结合,根据具体情况,准确把握调处时机,归纳争议焦点,分别采取“冷处理”或“热处理”调处方式。对不及时处理会影响生产、生活以及矛盾有可能激化的案件,采取“热处理”,多方启发,因势利导,趁热打铁;对因一时冲动而起诉的案件,在审限内采取“冷处理”,“以静制动”,待当事人心态趋于缓和时,再组织调解,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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