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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早报: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司法成本
八公山区法院委托调解新模式,为法院化解矛盾注入新内容
  发布时间:2013-01-31 10:13:45 打印 字号: | |
  1月29日,《淮河早报》刊登记者吴巍采写的报道《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司法成本》,记述了八公山区法院探索委托调解新模式,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又节约了司法成本,取得良好效果。请看报道:

    本报讯(记者 吴巍)一方当事人外出打工或者居住在外地,无法得知法院文书准确的送达地址;文书即便送到当事人手上,许多当事人也不愿意到庭……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大量的案件尤其是离婚案件,常会遇到诸多类似情况。

  如今,这一长期困扰法官们的情况有望得到根本好转。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委托异地法院调解新模式,对此类案件的调解注入了新内容。

  据该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此类案件传统结案方式以公告送达和邮寄送达为主,但这两种方式均存在很多弊端,如办案周期长,很难在六个月内结案;当事人要承担公告费用,负担重;公告送达的案件,法院无法开展调解工作,造成许多无争议的案件也无法调解,邮寄送达的案件有时法院也无法进行调解,等等。

  前段时间,该法院受理了一件特别的离婚案件。原告是淮南本地人,被告是武汉市人,两人在网上相识并恋爱,原告未曾去过被告老家,2人便回到淮南登记结婚。谁知婚后感情不和,几个月后被告就一走了之,一去就是几年。

  原告想解除不幸的婚姻,但起诉却碰到了困难。原告不能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甚至连基本的户籍住址都不能提供。在受理案件后,基于多次委托外地法院送达、执行以及调查取证的经验,承办法官产生了一个新想法,即委托外地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先来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询被告户籍住址,得知被告原居住地为武汉市黄陂区,承办法官随后委托黄陂区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材料,同时委托其展开初步调解。后者在收到委托函后及时送达诉讼材料,并及时将被告的联系方式和调解意见进行了反馈。

  八公山区人民法院通过电话调解,基本达成协议后,及时制作调解协议。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见证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及时邮寄回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后者在原告签字后及时制作调解书,按照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给被告。

  在两地法院的联合下,该案成功调解,至此,一个当事人本以为要经过两次诉讼,承担四次公告费用,至少要两年才能实现离婚的离婚诉讼,在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就实现结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迅速将经验予以推广,在重庆合川区人民法院、贵州天柱县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等法院的配合下,多起案件成功调解。通过该机制,使当事人无法联系、见不到面、不愿到庭等因素,不再是阻碍调解的症结。

  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调解方式方法,既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负担,又节约了司法成本,可以实现三方互赢,具有很大的优势。原告只需在家中等待,无需开庭,就可以完成整个诉讼过程,并且避免了因公告送达产生的费用负担,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被告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中或者在工作单位,不用请假,一趟不用往外地法院跑,就可以完成所有诉讼程序,接到法院的调解书,避免了长途奔波,节省了时间。法院仅仅邮寄几个快件,不用开庭审理就可以调解结案,缩短了办案周期,避免了长途出差,节省大量人力和差旅费用,并且及时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目前,这一调解新模式引起了众多其他地方人民法院的浓厚兴趣,有望很快在全国迅速推广。
责任编辑: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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