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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领域 深层次 精细化
凤台法院“自选动作”立体化纵深推进“两评查”
  发布时间:2012-10-18 10:53:25 打印 字号: | |
  淮南法院网讯 (李兆杰) 自“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凤台法院在确保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不断创新评查活动载体,组织安排“自选动作”,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细化考评,立体化纵深推进“两评查”,截至9月底,该院已进行庭审评查案件34件,全院审判业务庭96%法官接受了庭审评查,共组织裁判文书集中评查4次,评查裁判文书130件,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拓宽参与主体,丰富评查方式。不断拓宽评查对象,院领导和各业务庭负责人带头开示范庭,接受观摩,带头进行评查点评,充分发挥引领示范,指导督促作用。不断拓宽评查人员,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社区群众参与案件评查,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丰富评查方式,开展“推门听庭”突出评查随机性,确保庭审评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是延伸评查层次,提升评查效能。将评查与法制宣传相结合,邀请农民群众对巡回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评查,有力的提高了庭审质量,同时也向群众宣传了法律知识。将评查与陪审员技能提升相结合,评查组对陪审员进行评查,有力地提高了陪审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增强了职业技能。将评查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邀请领导干部旁听评查贪腐案件庭审,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三是细化考评内容,确保评查实效。庭审微格评查,通过对庭审录像反复听评、随时叫停等方式,将庭审瑕疵定格、放大,使评查更加细致、更加直观、更加有效。邀请记者、教师、群众、律师,以第三方身份介入,实现了裁判文书开放评查,精细评查。积极探索裁判文书关口前移,在裁判文书送达宣判前,即“签而未发” 之时,由审判长初审、庭长复审,评查组逐份评查,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整改,严防“带病”文书流出法院。
责任编辑: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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