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法院网讯 (徐函函 曹光宏) 家住潘集区田集街道某村的杨某因为自己一时的鲁莽,强行冲过煤矿专用道路栏杆,不仅造成两名巡查工人死亡,给两个家庭带去无法弥补的伤痛,自己也将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度过六年铁窗生涯。
2009年5月4日上午,杨某无证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强行通过潘北矿道路专用线路口栏杆由南向北行驶。9时许,负责巡查该路段的治安办职工赵某、刘某驾驶摩托车巡查路口时,发现杨某进入了煤矿专用线路,遂要求杨某停车,杨某不听劝阻反而加大油门继续行驶,赵某、刘某驾驶摩托车追击,在超车时,杨某驾驶农用三轮车采取措施不当,当场将赵某、刘某碾轧致死。2011年7月6日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杨某立案侦查,8月23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1月9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执行逮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证驾驶机动三轮车,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对杨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