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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收购出售豹骨象牙涉罪受审
  发布时间:2012-09-19 22:37:12 打印 字号: | |
  淮南法院网讯 (田法) 赋闲在家、平时在网上经营瓷器的网络卖家王某,在地摊上购买了3块“虎骨”(被鉴定为豹骨)和3件象牙制品,并通过“中华古玩网”对外出售。9月11日上午,王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在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2月上旬,上街买菜的王某在路边看到有人在卖所谓的“虎骨”和象牙等制品,就准备买“虎骨”回家泡酒,并购买象牙制品在自己平时销售瓷器的网络上进行销售。经过讨价还价后,王某最后以100元购得3块“虎骨”,以1500元购得3件象牙制品。随后,其分别以3块“虎骨”4000元、3件象牙制品1000-3000元的价格通过“中华古玩网”注册的用户名对外发布销售消息。3月19日,安徽省森林公安局电话指令淮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要求调查王某利用网络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制品情况。3月20日,淮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王某进行立案侦查,同日对其依法传唤,并对王静住所进行了搜查,查获“虎骨”3块、象牙制品3件,所涉野生动物制品无一件销售、获利。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所涉“虎骨”为豹属动物。涉案豹骨和象牙制品均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属严禁贸易的物种。

  王某在庭审中对其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对择期宣判该案。
责任编辑:任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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